課程名稱 |
日文法學名著選讀一 SELECTED READINGS OF JAPANESE JURISPRUDENCE (I) |
開課學期 |
98-2 |
授課對象 |
法律學系 |
授課教師 |
黃詩淳 |
課號 |
LAW4011 |
課程識別碼 |
A01 40210 |
班次 |
02 |
學分 |
2 |
全/半年 |
半年 |
必/選修 |
選修 |
上課時間 |
星期四3,4(10:20~12:10) |
上課地點 |
法研3 |
備註 |
總人數上限:20人 |
Ceiba 課程網頁 |
http://ceiba.ntu.edu.tw/982japanese_juris |
課程簡介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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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能力關聯 |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
課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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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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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概述 |
本課程繼續閱讀上學期之指定教材─前田達明著『民法の"なぜ"がわかる』(有斐閣、2005年),擬從第三章「親子關係與民法」開始。各章節之主題獨立,故上學期未修習之同學亦歡迎加入。
希冀訓練同學對日文法學著作之解讀能力,以及增進對日本民法的概括性認識。本書文體並非十分艱澀,但為顧及課程目標與進行順暢,本課程原則上不講解日文的基本文法,修習本課程者需具備日文文法的基礎。
每一位同學都應事先研讀全部的指定範圍,每次上課大約為4-5頁,上課時由授課教師以任意指定方式請同學將日文逐字逐句朗讀後並翻譯成中文。授課教師將視上課同學的程度,指定下一次上課的預習範圍。
同學請使用CEIBA網站,自行下載並列印翌次上課的指定範圍教材,授課教師不擬發給實體紙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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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目標 |
培養閱讀法學日文文獻能力。 |
課程要求 |
同學平常上課的表現為評分的主要依據,因此準時出席以及積極參與課程十分重要。 |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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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ice Hours |
備註: 每週二15:30-17:00 |
指定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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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
日本民法條文請見
http://law.e-gov.go.jp/htmldata/M29/M29HO089.html |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
No. |
項目 |
百分比 |
說明 |
1. |
期末考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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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期中考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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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課堂表現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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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次 |
日期 |
單元主題 |
第1週 |
2/25 |
日文法學名著-閱讀教材[第三章] |
第5週 |
3/25 |
最判平9.3.11家月49-10-55 判例評釋 |
第9週 |
4/22 |
期中考 |
第10週 |
4/29 |
閱讀教材[第四章] |
第18週 |
6/24 |
期末考 |